综合改革

综合改革给基层供销社带来新活力

  • 时间:2017-01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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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苍溪县供销社

  • 作者:杨瞻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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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笔者参加了苍溪县东溪供销合作社年会,从年会上看到了综合改革给基层供销社带来的活力:参加会议人员158人,农民社员占70%;奖励为“三农”做出突出贡献的供销合作分社6名,占分社的60%,奖励为农服务的先进个人38人;为入社社员二次分利25.8万元。

  东溪供销合作社是2002年改制重组的股份合作企业,辖2镇4乡,为10万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边远山区基层供销合作社。近年来,该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发[2015]11号文精神,一是按照强化合作、农民参与、为农服务的要求改造自我。广泛吸收村组干部、农民入社,基层社134名员式中,农民社员占70%以上。二是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,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制度,强化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。三是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,鼓励村“两委”负责人、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。在基层社管理层中,“两委”负责人占30%以上。四是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,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,切实做到农民出资、农民参与、农民受。年平均二次分红在35万元以上。通过上述措施,供销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。建有农村网点138个,其中:建3400平方米农贸市场1个,农资配送中心1个,社区综合服务社25个,日用消费品超市35个,农资农家店40个,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0个,农副产品收购及其他网点26个,网点幅盖80%行政村。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,建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350亩,年为农民人平创收600元以上。企业总资产从改制初的50万元发展到现在的1280万元,购销总额从原来的2000多万元发展到现在1.5个亿,2014年,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“基层社标杆社”。注册有“龙岗”牌商标。真正实现了农民得实惠、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目标。